第九十一章 我爹喜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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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城文祭并不在白日,而是在夜晚。夜幕才挂上丁点星光,李小婉的车驾,便已经到了客栈前。从车上走下,李小婉还带着微微怒意。“登徒子,你日后生意做大,肯定要和许多人打交道,你风雅一些,生意就会好做一些。”李小婉的这句,并非是虚话。即便边关千百里烽火,但内城一带,多的是各种附庸风雅的人。“劳你费心。”“呸,要不是为了采薇姐以后的幸福,你以为我愿意帮你。”徐牧努着嘴,很给面子的拱了拱手。二辆马车,开始从客栈出发,怕文祭那边多有拥挤,周遵和另外两个青壮,索性留马在客栈,上了马车同去。“今年文祭的彩头,是一顶鹤翎帽,据说是取了皇宫珍苑里的仙鹤翎羽,还嵌了几颗南疆进贡的明珠。”李小婉说的认真,试图勾起徐牧的好胜心,但她很快失望了,徐牧除了挠个头,嘛表情都没有。“喂,登徒子!你真要做一辈子小东家吗!”“又有何不可!”徐牧白了一眼,心里也蓦的涌起好奇。一场澄城的文祭,居然有这么大的脸面,不过再转念一想,也就明白了。澄城几百年来人才济济,为大纪朝堂输送了不少血液,被圣宠似乎也没什么不对。离着文祭的街路,还有些远,却已经听得见,诸多书生欢呼的声音。彩色的灯笼,从街头一直铺到街尾。夜幕的上空,一个个祈天灯越荡越高,直至化成一朵朵的璀璨。摩肩接踵的街路上,不仅是书生,也有许多游人行走,一步三回头,生怕拉下了某个好看的闺家小姐。小贩站在墙角大声吆喝,花娘从阁楼媚笑着丢下手绢,花魁在不远处的坊船上,卖弄起舞。说实话,这是穿越以来,徐牧看过最热闹的景致。一度让他以为,步入了某一场盛世之中。“东家,这好像不是一场猴戏。”周遵咽了口唾液。在旁的司虎等人,脸色也同样微微震惊。如他们,在边关之时,哪里见过这等景象。“什么猴戏?”李小婉凑过头,狐疑地盯着徐牧。徐牧干笑了声,若是把澄城文祭说成猴戏,估计李小婉又要气怒了。“登徒子,等会便是文祭的诗会,你便上去,把那顶鹤翎帽赢下来。”“你太高看我。”徐牧有些无语。这一轮跟着过来,无非是给李小婉面子,毕竟收粮食这个大忙,还是李小婉促成的。入了街前,两辆马车是没可能往前了,不得已,一行人只能下了车。几个等在街口的李家护卫,见着李小婉到来,匆匆往前靠近。却不料刚靠近,便被李小婉一顿劈头骂,骂得狗血淋头。大概意思是,本小姐又不是傻子,不需要人来保护。按着徐牧原来的想法,这些封建社会的官家小姐,应当是矜持且内敛的。很明显,面前的李小婉,一顿颠覆了他的想法。“登徒子,往这边!”李小婉喘了个气,熟门熟路地带着徐牧一行人,开始往前走。迎面走来的不少书生,有认识李小婉的,尽皆堆上媚笑,赶紧过来打招呼。“婉婉!徐坊主!”范谷汪云两个,跑得满头大汗,全然不顾后面几个闺家小姐的哭喊。“她们懂甚!我等与徐坊主,是边关杀过来的情义!”这句话,让徐牧心头微动,这二人虽然纨绔脾气大了些,但好歹懂得知恩图报。不像尤文才那等狗货。“婉婉,我等一起去文祭诗会。”偌大的文祭,别看什么灯谜戏台挺多,但最有看头的,还是汇拢了无数内城才子的诗会。当然,包括徐牧在内,这一大帮徐家庄的人,多少有些格格不入。但李小婉可不管,就认定了徐牧文曲星下凡一般,偏要一路拉过去。不多时,在几个李家护卫的开路下,一行人便越过了熙攘人流,走到一处开阔的石台之前。目光所及,多的是衣冠楚楚的书生,大多束冠佩玉,被晚风扬起的绸衫,平添了几分儒雅。石台最正中的位置,摆着一张玉台,玉台之上,一顶在夜色中透着璀璨的文士帽,煞是好看。不用说,这就是李小婉嘴里的彩头,那顶御赐的鹤翎帽了。“东家,那小公子也在!”这时,旁边的周遵,蓦然一声惊呼。徐牧怔了怔,顺势往前看,赫然发现是卢子钟这家伙,居然也来了澄城。坐在一张椅子上,卢子钟警觉地抬头,当发现徐牧身边,站着李小婉的时候,眉头一时皱得很深。这一场文祭,难却同窗相邀,才从汤江一路赶来,却不料,居然在此地,又碰见了那位恼人的瘪三儿。而且,好像还傍上了官家小姐。“别理他。”收回目光,徐牧语气沉沉。生意归生意,但这等澄城的盛事上,闹开了终归不好。“三秋有桂子,十里有荷花。菱歌泛夜去,钓叟牵莲娃。”一个脸面白净的书生,见着人多起来,踱着脚步走到中间,悠悠开口。瞬间,石台周围,便爆起了阵阵的喝彩声。身旁的人,即便是李小婉三个祖宗,皆是一副沉稳不动。经历过边关的苦难,这一轮的澄城盛世,好似恍如隔世一般。“我大纪昌盛四百年,民安物阜,与诸友盛聚一堂,吾心大慰。”取巧的讨喜话,又迎来了第二阵掌声。徐牧只觉得好笑,一帮子五体不勤的书生,连刀剑都握不稳,却偏要念叨盛世安康。他有些想离开了。比起这些讨喜的颂诗,他更想念在望州城头,筒字营死战不退的怒吼之声。“姓徐的,你不许走。”李小婉咬着嘴唇,仿若一下子猜出了徐牧的心思,急忙挪着身子,挡在徐牧身后。“我不喜欢这些。”徐牧微微皱眉。“我也不甚喜欢。”李小婉抬起头,秀美的惊鸿髻,精致的妆容,被晚风撩起的发梢,一时间,显得楚楚动人。“我知道你不喜欢,但我爹……我爹喜欢雅风蕴藉的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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